时间:2026-01-12 作者: 阅读量:9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引导多式联运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提质增效,树立行业标杆,推进多式联运经营人发展,现启动第七批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工作。根据《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工作办法》的要求,评估等级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同时启动第一批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及复核依据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发布的T/CCIASD 10006—2025《多式联运经营人基本要求及等级评估》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工作办法》。
二、评估及复核流程
1.企业自评及申报。申报企业按照上述标准及评估工作办法进行自评,根据自评结果确定相应申报等级,填写《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申请表》,复核企业填写《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复核申报表》,按《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申报文件编制要点》要求编制评估申报文件,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供至协会评估办公室。
2.资料审查(2026年4月上旬)。协会评估办公室对企业评估申请表、申报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核。对于缺失或不符合规范的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及时补充或修改。
3.专家评审(2026年4月中旬)。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三星)级及以上多式联运经营人申报企业,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材料书面审查及相关企业答辩陈述。
4.公示授牌。通过审核、专家评审的企业,将在协会官网等相关渠道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的企业,在协会活动上颁证授牌。
三、评估及复核申报材料
1.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申请表
2.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复核申报表(复核企业提交)
3.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申报文件
四、评估及复核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严格按照T/CCIASD 10006—2025《多式联运经营人基本要求及等级评估》进行自我评估。申报材料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伪造。
2.申报企业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向评估办公室邮寄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2套,并发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扫描件至评估办公室邮箱。
3.材料审核阶段对不符合申报要求,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申报企业应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重新提交申报。
五、其他
申报所需文件均已在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官网公布,可登陆协会官网http://www.chinaccia.com的“协会服务”专栏进行浏览或下载。
联系电话:010-84535100转8025
联系人:赵世钰、马祺翔
评估办公室邮箱:pingguban@chinaccia.com
附件: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