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及第一批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1-12   作者: 阅读量:9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引导多式联运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提质增效,树立行业标杆,推进多式联运经营人发展,现启动第七批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工作。根据《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工作办法》的要求,评估等级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同时启动第一批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及复核依据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发布的T/CCIASD 10006—2025《多式联运经营人基本要求及等级评估》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工作办法》。

二、评估及复核流程

1.企业自评及申报。申报企业按照上述标准及评估工作办法进行自评,根据自评结果确定相应申报等级,填写《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申请表》,复核企业填写《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复核申报表》,按《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申报文件编制要点》要求编制评估申报文件,并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供至协会评估办公室。

2.资料审查(2026年4月上旬)。协会评估办公室对企业评估申请表、申报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核。对于缺失或不符合规范的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及时补充或修改。

3.专家评审(2026年4月中旬)。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三星)级及以上多式联运经营人申报企业,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材料书面审查及相关企业答辩陈述。

4.公示授牌。通过审核、专家评审的企业,将在协会官网等相关渠道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的企业,在协会活动上颁证授牌。

三、评估及复核申报材料

1.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申请表

2.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复核申报表(复核企业提交)

3.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申报文件

四、评估及复核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严格按照T/CCIASD 10006—2025《多式联运经营人基本要求及等级评估》进行自我评估。申报材料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伪造。

2.申报企业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向评估办公室邮寄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2套,并发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扫描件至评估办公室邮箱。

3.材料审核阶段对不符合申报要求,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申报企业应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重新提交申报。

五、其他

申报所需文件均已在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官网公布,可登陆协会官网http://www.chinaccia.com的“协会服务”专栏进行浏览或下载。

联系电话:010-84535100转8025

联系人:赵世钰、马祺翔

评估办公室邮箱:pingguban@chinaccia.com

附件:

附件1:多式联运经营人基本要求及等级评估.pdf

附件2: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工作办法.docx

附件3: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申请表.doc

附件5: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申报文件编制要点.pdf

附件4: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复核申请表.doc

附件6:第七批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安排.docx

附件7: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复核安排.docx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