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0 作者:管理员 阅读量:1991
为促进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健康有序发展,协会组织编制了多式联运经营人等级评估指标的团体标准。2月7日,在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协会组织编制组成员和以协会专家顾问为主的多式联运领域代表,召开了团体标准专家研讨会,针对团体标准的术语定义、评估指标、转化落实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牧原在会议中指出,“十三五”以来,我国多式联运蓬勃发展,涌现出大量主营或专营多式联运业务的企业,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多式联运业务的吻合度也逐步提高。在此背景下,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界定与等级评估对推动多式联运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区别传统物流业务与多式联运物流业务,防止多式联运概念泛化,保障多式联运特征。二是通过等级评估,企业在采购服务时可以找到信任度更高的多式联运经营人,从而获得稳定的多式联运产品和服务。三是等级评估可以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信用等级的依据,客观上会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的应用。协会依托多式联运会员基础和行业智库的研究能力制定该项团体标准,将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更规范的发展环境,引领行业更健康发展。
协会多式联运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郝攀峰代表团体标准编制组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团体标准的编制目的、具体内容和编制情况。郝攀峰指出,目前行业对界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规范经营基本要求和进行等级评估有迫切需要。编制组充分考虑了我国多式联运发展实际和现阶段主要特征,在起草过程中,开展了广泛的行业调研,结合大量企业样本,开展了多轮专家认证,力求为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切实发展指导的团体标准。该项团体标准将建立多式联运经营人评估指标体系,填补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评估空白,明确多式联运经营人发展的基本要求,引导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本次会议参会人员来自地方政府、港口、铁路、陆港、货代、综合物流、科研院所等多式联运领域相关单位。与会嘉宾认真听取了编制组的介绍,仔细研读了团体标准及配套文件,充分肯定了团体标准的规范性、引导性、迫切性、适用性及重要意义,并就术语定义、评估指标、转化落实等提出意见。下一步,编制组将按照与会嘉宾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公开征集的意见对团体标准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该项团体标准是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的重要工作内容,旨在完善多式联运标准体系,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切实的发展指导,为多式联运发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