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12 作者:管理员 阅读量:7137
李牧原常务副会长应邀参加商务部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国际贸易中的铁路运单使用及未来法律框架高级别研讨会”
12月11日,商务部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重庆共同主办“国际贸易中的铁路运单使用及未来法律框架高级别研讨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国际海事委员会、国际商会、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代表,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国家铁路局、民航管理局等中央部委代表,天津、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地方部门代表,以及国内外业界学界代表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牧原作为专家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并作为第一个发言专家,做了“国际铁路联运发展趋势及贸易需求变化分析(以中欧班列为例)”的发言。
谈到此次研讨会背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说,2019年7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52届会议通过了中国政府提交的“关于就解决铁路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属性带来的相关问题开展工作的建议”,并授权秘书处开展研究探索性工作。该建议希望通过推动完善相关国际规则,解决铁路运单物权凭证问题,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风险,为促进各国间的贸易畅通、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规则保障。
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表示,重庆是中国政府设立的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之一,也是中国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创新的缩影。2019年7月,重庆探索形成的“铁路提单信用证融资结算”改革试点经验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向全国复制推广,为实现制度创新积累了实践经验。他说,本次研讨会探讨国际陆上贸易规则的发展与突破,寻求解决铁路运单物权凭证问题的路径与方案,充分说明了国内外各界对解决这一问题的关注与期待,彰显了大家维护自由贸易秩序的坚定决心,谋求共同发展的强烈意愿,以及通过创新完善国际贸易规则、助力全球经济增长的责任担当。截至2019年4月底,中欧班列已联结起中国62个城市和境外15个国家的51个城市,累计开行数量超过1.4万列。2018年,中欧班列运输的货值达到330亿美元,同比增长106%。在国际铁路运输飞速发展的同时,实践层面对创新完善陆上贸易规则的需求也日益迫切。
重庆市副市长李波介绍,中欧班列(重庆)开行8年来超过4500列,占全国中欧班列的23%,运输集装箱超过35万标箱,货值超过1600亿元人民币,是目前中国国内开行数量最多、带动最强、货值最大的中欧班列。重庆创设了“铁路提单”,开立了全球首份“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并实现了批量化运用,推动了《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的标准制定,促进“铁路提单”的区域推广。重庆自贸区法院依法已审理了全国首例涉“铁路提单”纠纷案件。这次高级别研讨会的召开,标志着在国际贸易中赋予铁路运单物权属性的探索工作正深入扎实地向前推进。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临萍指出,规则完善是推动陆上贸易发展的内在要求,铁路运输单证改革将促进陆上贸易的发展,推进海陆贸易规则的对接。海运提单经历了从商业惯例到司法判例,再从司法判例到成文法例的发展过程,司法裁判是形成铁路提单规则的重要路径和方法。同时,风险防控也是铁路提单应用的必要前提。她建议要配套相应的货物保险机制,防范货损风险。要运用智能关锁、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保障货物安全。要提高提单签发人资质要求,降低信用风险。合理设计铁路提单单证条款,借鉴海运提单套单业务模式,实现铁路提单与铁路运单的协同推进。
李牧原常务副会长发言中谈到,过去8年中欧班列促使两条亚欧大陆桥成为了联通中国、中亚和欧洲的重要物流通道,由此,铁路班列与海运航线、空运航线,共同作为的国际干线运输通道。她分析了中欧班列发展的三种导向,三个过程和三种驱动力,用事实和数据分析了中欧班列开通后,国际物流通道格局的变化,贸易形势的变化,以及带来的贸易需求的变化。发言中强调,以中欧班列为代表的国际铁路运输,在全球越来越受到重视,因贸易需求变化带来的铁路单证问题,具有普遍性。在国际铁路运输中,建立清晰和完善的法律体系,提高沿途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平衡,需要完善国际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属权,建立信用机制,这是提高贸易便利化的有效途径。
研讨会上,国内外专家主要围绕国际贸易实践对铁路运单功能的新需求,解决铁路运单物权凭证问题的创新做法、困难障碍,以及未来国际规则构建和具体解决方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研讨会既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根据中国政府建议就铁路运单物权凭证问题开展研究的重要活动,也是对国内外创新做法的经验交流和总结。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将进一步促进贸易实践的发展和规则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主要内容源自中国商务新闻网。原标题:全球专家在重庆研讨铁路运单功能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