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0 作者: 阅读量:21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集装箱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方案》,协会依托中国集装箱行业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www.cciacfp.com),已有序开展两批集装箱绿色产品评价工作,有效推动行业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为持续推动集装箱绿色产品的引领示范作用,现组织开展第三批集装箱绿色产品评价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发布的《绿色产品评价 集装箱》(T/CCIASD 10017—2025)团体标准。
二、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通用集装箱、专用集装箱,以及保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等各类集装箱。
三、评价流程
依据《集装箱绿色产品评价具体流程》相关规定,评价按照企业申请、第三方机构核查、等级确定、公示发布等流程开展,各申报单位应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合规、有效。
四、其他要求
1.20英尺通用集装箱、40英尺通用集装箱、40英尺加高通用集装箱、20英尺35吨敞顶集装箱产品,依据《绿色产品评价 集装箱》(T/CCIASD 10017—2025)进行绿色产品评价。
2.保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等其他箱型产品碳足迹指标以碳足迹标签基本级作为达标判定依据,碳足迹标签依据《关于启动集装箱产品碳足迹标签申请及集装箱绿色产品评价的通知》(中集协[2026]13号)核定。
3.申请第三批集装箱绿色产品评价的企业,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价申请及全部申报材料的平台线上提交。
联系人:田双双,倪树清
联系电话:010-84535100转8001
附件:附件1:TCCIASD 10017—2025《绿色产品评价 集装箱》.pdf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
2026年9月9日